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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1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2020年春季) 的通知

2020-03-24来源:金沙集团1862cc成色发布人:孙吟吟阅读:749

各党支部、发展对象

现对第1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党员发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二)入党积极分子(初级)培训班考核合格;

(三)积极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展的实践锻炼;

(四)符合党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培训时间

2020年3月23日-5月10日

三、培训安排

本次培训以课堂教学、学员自学、实践教学为主要形式,培训时长不少于27学时。具体安排如下:

(一)课堂教学(12学时)

发展对象需参加学校党校与校团委合办“党员发展对象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上课时间及方式等具体安排视情况另行通知。

课堂教学原则上不准请假,确实无法参加的,须向学院党委提出申请,报学校党校备案,并由学院党委安排补学。

(二)在线学习(10学时)

请通过校内身份认证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为学号或工号,密码同统一身份认证密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6位,如有疑问请联系84890123信息中心修改)登陆南航综合服务门户网站i.nuaa.edu.cn,点击“应用系统”下的“党校培训”即可进入在线学习平台dxpx.nuaa.edu.cn开展学习。

(三)实践及撰写心得(4学时)

党员发展对象应积极参加由各院级党组织或党支部组织的党性专题实践教学,并结合课程学习及理论自学,形成系统思考,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学习心得,通过党员发展在线培训平台dxpx.nuaa.edu.cn上传。未按时提交心得体会,或系统查重不通过者,取消本次培训资格,由各院级党组织酌情处理。

(四)在线考核(1学时)学习心得提交并审核通过后,学员方可参加在线考核。每位学员有3次在线考核机会取最高分,70分及格,90分为优秀。

本次培训成绩同时达到“三个合格”的学员(即课堂教学考勤合格:课堂教学全勤或补学不超过两次(含)为合格,课程缺勤两次(含)且未补学、有代签或签到后离开且未请假者,为不合格;学习心得合格:提交学习心得经系统查重,并由组织员认定为合格;在线考核合格:在线考核成绩不低于70分即为合格),由学校党校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以上各环节均需在5月10日前完成。

四、培训要求

(一)党员发展对象均须参加本次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后才可根据组织流程发展为预备党员,参加培训的党员发展对象要紧密联系自身学习工作实际,发扬党的优良学风,坚持学以致用、以用促学,率先垂范,发挥作用。

(二)请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此次在线学习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发展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党员学导的作用,切实将线上学习与线下培养有机结合,严肃学员学习纪律,检验学员学习成效。

学院党委组织员为党员发展在线学习平台管理员,负责学员的信息维护、日常考勤管理与督促等工作。

 

联系人:孙吟吟

联系电话:52075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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