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工作即将开始(http://www.csc.edu.cn/chuguo/s/713),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留学身份和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符合《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和《金沙集团1862cc成色教职工公派出国(境)管理规定》中的申请条件的专任教师。
1.申请时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2.申请人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
3.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5年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项目;经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出放弃留学资格并获准者,2年内亦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其它公派出国的人员回校后服务满3年方可再次申请。
(二)申请留学身份要求
1.高级研究学者: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1年1月5日以后出生),且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6年1月5日以后出生)。
3.博士后研究申请人应是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6年1月5日以后出生)。
4.有特殊要求的项目,按具体项目规定执行。
三、派出渠道
为了更好地利用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资源,教师可申报各类项目中的专项项目或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如数学、物理专业符合高级研究学者条件的优秀教师可申报“杰出青年高级研究学者赴国外研修数学物理项目”,年轻教师在条件符合的情况下可申报“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
四、资助内容
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具体国家公派留学资助经费请参考《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标准》
五、申请程序
1.申请人网上报名。请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受理机构:金沙集团1862cc成色),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年1月5日至1月10日。
2.申请人提交书面材料。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7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材料提交所在单位。
3.基层单位审核材料。请各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并对材料内容进行保密审查。
4.基层单位上报书面材料。请各单位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下列材料送师资办(综合楼512室):
(1)申请人书面材料一套(A4正反打印,本人签字、贴照片);
(2)《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请所在单位就推荐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目标要求,并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此份推荐意见很重要,是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单位推荐意见表》字数(含标点、空格)必须控制在500字以内(超出字符将不能显示),并由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办邮箱(电子版文件名称:学院+姓名+推荐意见)。
5.学校审核与上报材料。学校将对申请材料审核后于1月20日上报留学基金委(1月15日后已提交的申请材料如有问题也将不可更改)。
6.评审与录取。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内容见《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第21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017年3月底公布。
六、注意事项
1.根据2017年留学基金委文件要求,入选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人员的留学身份、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国外留学单位等以录取文件为准,不再予以变更。
2.请拟申请赴美高校留学的老师特别注意,由于我校部分学科领域被美国列入敏感单位专业清单,请申请前与国外合作导师做好前期沟通,避免签证拒签。
3.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必须是非涉密信息。申请人如系重要涉密人员,请先行向保密处咨询有关出国规定。
4.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前规划,安排好教学科研等工作,按照选拔条件和时间节点,做好申请人员的推荐工作。
通知中相关文件链接请至人事处网站“重要通知”栏查询。
人事处/高级人才办
2016年12月15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邮编:21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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