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学单位:
为促进本科生课程考核组织管理全过程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校多年考试组织管理的实践经验,教务处新开发了本科生考试管理系统。目前,对于非集中停课课程的考核(即课程结束后的考核),从本学期开始,老师可随时随地自主上网申请组织考核。明故宫、将军路校区的学生及老师均可上网查看课程考核安排。现将任课教师、教学单位、学生的操作流程、总体要求、操作要点说明如下。
一、 任课教师操作流程、总体要求、具体操作要点说明
1、操作流程式:
进入教务系统―→考试时间申请(测试)―→ 考试地点申请(测试)―→查看/打印考试安排(测试)―→打印送印单及试卷标签(测试)
2、总体要求:
1)为确保监考安排、网上发布、试卷送印等后续考务组织工作顺利进行,申请教师务必在课程结束两周前完成本项操作。
2)对于同一门课程具有多位任课教师,需共用一套试卷且同时组织考核,由一位任课教师同时完成考试时间及地点申请操作。
3)完成考试时间和地点申请操作后,任课教师均可查看/打印考试安排信息。
4)考试前一周,申请教师方可打印试卷送印单、试卷标签及考生签到表(带照片)。试卷送印地点遵照以往要求执行,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3、具体操作要点说明
1)“考核形式”为下拉式菜单,申请人可根据课程考核要求,选定相应的考核形式;
2)“是否共用一份试卷”中,“是”或“否”的选择说明:
申请人进入系统时,默认情况为“否”。
“否”选择项说明:凡同一门课程(课程号相同)的一位或多位任课教师,需在同一时间组织考试,且共用一套考卷,即可委托其中一位任课教师完成考试时间及地点申请。
“是” 选择项说明:只有在如下示例情况下,才选择“是”选项:例如 “张三”老师已成功申请考试时间及地点,“李四” 老师事后得知,并想同时且共用 “张三” 老师的考卷,请选择“是”。 此项操作必须使用“张三”老师的教务帐号完成“李四”老师所有班级的考试申请,从而确保系统提供同一个试卷编号,老师提交一套考卷。
3)选择考核形式为“大作业”的课程,完成图一操作即可。
图二
4)申请人可根据图二窗口,再次确认“考核形式”、“考试时间”,若有误还可修改。
5) 在图二窗口的“选择”列中,选择参加考试班级。最后点击“确定考试时间”按扭,完成课程考试时间的申请。
图三
6)需用特殊地点组织考试的(如机房、舞蹈房、各学院专用教室等),申请人务必先落实考试地点的情况下,自己手工输入考试地点。
7)所有笔试考试课程,请点击“查找并分配教室”,系统自动匹配合适的考场。若对系统自动匹配考场不太满意,申请人可自行选择系统提供的教室。
8)教室后面括号内的数字[如2101(85)]为该教室最大容纳考生人数,若考生人数超过教室最大容纳人数,则考试地点申请不能成功。
9) 对于上课人数太多或重修生需单独安排考试地点的,请点击“重修学生分散安排”,后,再点击“查找并分配原则教室”。
二、各教学单位操作流程、总体要求
1、操作流程
1)进入教务系统―→监考安排―→查看/打印考试安排
2)进入教务系统―→监考安排―→撤销考试申请
2、总体要求
1)委派监考前,核查考试地点是否合理。不合理的情况下,对课程和学生均为本院,教学单位负责人可进行“撤销考试申请”,退回到“考试时间申请”或“考试地点申请”状态。若涉及其它学院,请与考试中心联系。
2)为确保考试信息网上发布、试卷送印等后续考务组织工作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务必在考前一周完成监考委派并落实到位。
3)监考委派原则:开课教学单位委派主监考;相关学生所在院按要求完成副监考委派。
4)在“查看/打印考试安排”中的所有课程均为已上网发布课程,若有变动,请提交书面材料到考试中心。
三、学生操作
1、操作流程
进入教务系统―→查看/打印考试安排
2、要求说明
所有考生务必上网查看考试课程、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按要求准时参加考试,不能随意进入其它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试管理系统开发说明
本着以规范化、信息化、科学化地组织本科生课程考核的原则,以为全校广大师生及管理人员提供方便、准确的考务组织与管理信息为宗旨,从本学期开始,逐步实现和应用此本科生考试管理系统,热诚欢迎广大师生及管理人员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以便我们进行改进和完善,更好地为您提供最优质地服务。
联系单位及电话:教务处考试中心 84891212。
教务处
2009年10月27日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29号
来信请寄: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150信箱180分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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